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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散布謠言,鹽城一男子被抓 [打印本頁]
作者: 云的希望醞 時間: 2024-4-26 15:51
標題: 散布謠言,鹽城一男子被抓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陳斌 周美玲 記者 姜振軍)近日,鹽城市阜寧縣公安局陳良派出所查處了一起散布網絡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案件。目前,違法嫌疑人劉某因散布網絡謠言,擾亂了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抓獲造謠的違法嫌疑人 阜寧警方供圖
今年4月中旬,陳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一男子在400人的微信群中轉發(fā)虛假言論,造成多人瀏覽,極易造成恐慌和不良社會影響。了解到相關情況后,民警立即開展調查處置工作,依法對劉某進行傳喚并開展約談。
“你對你轉發(fā)的言論進行核實了嗎?你知道你散布的不實言論已經涉嫌擾亂公共秩序了嗎?”民警將劉某散布的不實言論進行證據固定,并向其宣傳相關法律法規(guī)。
得知自己轉發(fā)的是虛假信息后,劉某表示,當時自己并不知道該言論為謠言,只是覺得該言論說得對,就順手轉發(fā)到了微信群里。經詢問,劉某如實供述其在微信群中發(fā)布不實言論的事實。
通過約談,劉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保證以后將嚴格規(guī)范網上言行,不再犯類似的錯誤,做個守法的好公民。鑒于劉某認錯態(tài)度良好,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劉某作出警告處罰。
阜寧警方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未經證實的網絡信息加強辨別,自覺抵制網絡謠言,不輕信、不轉發(fā),共同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對在網上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發(fā)表不當言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來源:快報鹽城
作者: 忘憂的雙魚評 時間: 2024-4-2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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