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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談錢傷感情”,當你看到想購買的商品而又手頭拮據(jù)時,心有力而荷包不給力時還不好意思向親朋好友張口,“恰巧”遇上解燃眉之急的“好心人”聲稱“無抵押”貸款可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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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7 15:23 上傳
有一句網(wǎng)絡流行語"城市套路深,我想回農(nóng)村"。農(nóng)村路也滑,人心更復雜。用這句話來形容“套路貸”再貼切不過了!
關于嚴禁“套路貸”等非法金融活動的告知書 近年來,通過“套路貸”和“高利貸”套取財物、暴力催收等非法活動層出不窮,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疤茁焚J”是指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制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賬”“虛假訴訟”等手段,達到非法占有他人財產(chǎn)的非法金融行為。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將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列為重拳打擊對象。2018年4月16日,銀保監(jiān)會、公安部等四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jīng)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jiān)發(fā)〔2018〕10號),明確規(guī)定未經(jīng)有關機關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fā)放貸款業(yè)務的機構或以發(fā)放貸款為日常經(jīng)營業(yè)務活動。
為嚴禁“套路貸”等非法金融行為,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經(jīng)濟金融秩序,促進金融行業(yè)健康發(fā)展,阜寧縣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鄭重提醒各有關機構應依法合規(guī)經(jīng)營,未依法取得經(jīng)營放貸業(yè)務資質的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開展或變相開展貸款業(yè)務。
現(xiàn)將具體要求告知如下:
1. 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非法放貸行為;
2. 具備合法放貸資質的機構應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要求定價,不得在合同外另行收取費用,不得簽訂“陰陽合同” “空白合同” “虛假合同”,借貸雙方必須各持內容一致的合同原件;
3. 不得通過制造銀行走賬流水,造成已向借款人交付全部貸款金額的假象;不得將不合理的高息、罰息等通過制造銀行流水及簽訂“連環(huán)合同”方式變造為新的貸款本金;
4. 不得以不回短信(微信)、不接電話、還款日故意“失聯(lián)”等各種手段,有意造成貸款逾期,不得通過顯失公平的高額“違約金”或“罰息”等進行獲利,甚至作為主要獲利手段;
5. 不得通過車輛的抵押、房屋網(wǎng)簽等手段,非法變賣、處置借款人車輛、房屋等,侵占借款人財物;
6. 不得采取辱罵恐嚇、毀壞名譽、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暴力或軟暴力催收。
廣大金融消費者應保持警惕,審慎選擇提供貸款服務的機構或平臺,盡量選擇正規(guī)金融機構。要加強金融知識學習,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購買相關產(chǎn)品和服務時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留存相關證據(jù)。如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應當積極尋求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發(fā)現(xiàn)非法金融活動,應及時向有關監(jiān)管部門或12345政府熱線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阜寧縣地方金融監(jiān)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2日 “套路貸”典型案例:
借2萬還120萬?套路貸是怎么“下套”的?
本來只是幫朋友借貸擔保,結果借款2萬,最后還款竟變成了120萬,甚至連杭州市中心的房子都賠了進去。這是發(fā)生在眾多“套路貸”悲劇中的一個,可能許多人還不知道“套路貸”是個什么概念,一些受害人哪怕被騙得傾家蕩產(chǎn),還認為是自己沒能履行合約。
2016年10月,家住杭州下城區(qū)的王某因朋友請求,幫朋友去做個2萬元的借貸擔保,礙于朋友情面,王某勉強答應了。在犯罪嫌疑人施某的公司辦理借款時,朋友突然改稱要讓王某幫忙共同借貸。王某極不情愿,但朋友不惜下跪做各種承諾,王某最終還是心軟了。
簽署借貸協(xié)議時,明明2萬元的借款,合同上卻虛高成了4萬元。施某解釋稱,其中1萬元是保證金,另外1萬元含上門費、平臺管理費、訴訟費等預支費用,實際拿到借款是2萬元,并表示只要按合同約定按期還款,累計只需要還款2萬元,但若逾期未還,則約定要還4萬元。
簽完合同后,朋友的銀行卡上立馬收到2萬貸款。但王某沒想到的是,他的噩夢就此開啟。兩個月后,朋友“突然”失聯(lián),借貸公司便向王某來催討4萬元“欠債”。無奈之下,王某又到另一犯罪嫌疑人余某的公司借貸4萬,虛增合同變?yōu)?萬,與之前“行規(guī)”類似,6萬元借款到帳后,對方立即讓王某從銀行取出,其中4萬元用于還清前面“欠債”,2萬元交還對方充當“手續(xù)費”,借款期1個月。
一個月之后,還不出錢的王某債務便累積到了6萬元。因為不斷“拖延還債”,王某與對方的債務從6萬變成9萬,再變成20萬?赐跄硨嵲谶不出錢,余某以到法院起訴、找他家人麻煩等方式軟硬兼施,逼迫王某去指定的第三家投資公司繼續(xù)借貸還20萬“欠款”,借貸合同這次變成了40萬……之后又如法炮制,王某被逼向第四家投資公司借貸,一年之后“欠債”已達120萬元,位于市中心的房子也成了抵押物。在“欠款”期間,王某不斷遭受對方言語威脅、非法拘禁、毆打體罰等,以至于一次次被逼就范。
其實,王某的120萬“欠款”中,實際拿到手的只有50萬,事后王某母親表示愿意賣房子償還兒子實際借到手的50萬,再多加40萬,愿意一共償還90萬,可對方仍然不愿意,咬定120萬,堅決不松口。
這是一個很典型的套路貸案例,翻倍條,高額的雜費,高額的利息,威逼利誘、軟硬兼施,從2萬翻到了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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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27 15:24 上傳
友情提醒:有資金需求還是要通過正規(guī)金融機構進行貸款,遇到“套路貸”,一定不要怕,現(xiàn)在國家嚴厲打擊“套路貸”,有問題盡早尋求公安、地方金融監(jiān)管等相關部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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