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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終于把離婚證拿到手了,總算結束了大半年的糾葛和近兩年的分居生活,還好沒小孩。
雖然已經31了,但離婚后的我,一個人依然可以過得不錯。我年薪稅后拿到手20萬左右,名下有套小房子,位置也不錯(每月還貸不到2k),兩個全款車位。準備把現在開的兩座小車賣了,再全款入個20多萬的車。
我本認為,外貌還算有回頭率的我,一個人現在正當逍遙快樂,享受生活。但前不久,我想再貸款一套小三室的房子時,我一男性朋友卻這樣勸我:“你離過婚的女人本就很難再找,要是又背一套房的按揭,一個月近萬的按揭,那就更難找了!”
聽完這句話我真的很生氣,我離過婚怎樣啦?我還貸又怎樣呀?現在多少男人是全款買房的?不是大部分男人都是貸款的嗎?就男人可以買,可以背貸款我不能?我有貸款就成了我的劣勢?簡直好笑!老娘不會去加入“扶貧式婚姻”!
另外,最近確被我媽又又又再一次說,我是離過婚的女人,就不要再有什么驕傲了,要接地氣!
我經歷過一段婚姻,我在前一段婚姻里什么都不圖,結婚時因為他說現在經濟緊張,我連鉆戒都沒要,夠接地氣了吧?可最后呢?女人一心只想和你在一起時,有多少男人懂得珍惜?
我現在反而要把這些所謂的世俗看得更明白通透,該有要求就要有要求,絕對不將就!要不然,我情愿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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