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桃网站日韩一区二区_亚洲欧美成aw人在线_1024在线国产_婷婷中文字幕精品

瓢城網(wǎng)

 找回密碼
 立即注冊

微信登錄

微信掃一掃,快速登錄

查看: 38977|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和悅讀書] 《尚書•胤征》舞容與后羿傳說的蘊意

[復制鏈接]
跳轉(zhuǎn)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fā)表于 2021-5-7 15:16: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IP:江蘇

馬上注冊,結(jié)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松玩轉(zhuǎn)社區(qū)。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賬號?立即注冊 微信登錄

x
【民俗文化】《尚書•胤征》舞容與后羿傳說的蘊意

摘要
古文《尚書•胤征》與征戰(zhàn)無關(guān),《胤征》敘事關(guān)乎歷法修正,關(guān)乎儀式舞蹈;《胤征》之“征”,不能讀為征戰(zhàn)之“征”,而是正歷之“正”;“胤”與“羿”發(fā)音近似,胤即羿,“胤征”與“后羿射日”內(nèi)涵一致;“胤征”與“后羿射日”是同一傳說的分化。

關(guān)鍵詞
尚書•胤征;儀式舞蹈;歷法;后羿射日;山海經(jīng)

一、《胤征》敘事與上古儀式舞蹈

《尚書》中的不少篇章,原是出于對儀式樂舞的描述。如《周書》中的《牧誓》,論者即以為涉及戰(zhàn)爭舞蹈,舞蹈結(jié)合“誓詞”,形成《牧誓》全文。被稱為《虞夏書》的《堯典》《皋陶謨》《禹貢》等篇,其儀式舞蹈的痕跡亦歷歷可辨。這些現(xiàn)象的存在啟示我們,其他《尚書》篇目,特別是早期的《尚書》文獻,是否同樣出于對舞蹈儀式的描述呢?答案是肯定的。這里我們談談屬于古文《尚書》的《胤征》。

《胤征》的結(jié)構(gòu)略同于《牧誓》。兩篇文章的“誓詞”都占有很大篇幅,是構(gòu)成篇幅的主要內(nèi)容。但《牧誓》對儀式舞蹈也作了一些描述,如:“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這里的六步、七步、四伐、五伐等,描述的就是舞蹈姿勢。顧頡剛曾指出:

《武舞》本周家紀念克殷之事,不必為當時戰(zhàn)場真相,而周末人觀《武舞》而作《牧誓》,無意中遂以舞場姿態(tài)寫入擬作之誓師詞中。

時代上要早于《牧誓》的《胤征》,也完全有可能因觀舞而作。今本《胤征》雖然類似《牧誓》,可以還原為舞蹈姿勢的文字不多,但我們細揆《胤征》文意和《尚書》中的相關(guān)記載,可知《胤征》所述原與征戰(zhàn)無關(guān),而是與正歷(法)有關(guān)的儀式舞蹈!敦氛鳌返闹髦迹稌颉吩疲

羲和湎淫,廢時亂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顯是把《胤征》看成真實的征戰(zhàn)故事。《史記·夏本紀》記載略同,且明確將“戰(zhàn)爭”的時間置于“仲康”之時。大致說,夏代“仲康”執(zhí)政時,因為“羲和”不負責任,擾亂了歷法,有個叫“胤”的人接受仲康之命,出發(fā)去討伐。清人閻若璩考證說,“仲康在位十三年,始壬戌,終甲戌!彼根據(jù)《授時》、《時憲》兩歷,推斷《胤征》中談到的日食在仲康十一年閏四月朔。皆不可信。仲康時代所謂的“胤征羲和”,實問題多多。首先仲康、太康、少康是否人名,古今已有爭議,清代崔述在《夏考信錄》中說:

按禹之后嗣見于傳記者曰啟曰相曰杼曰皋,皆其名也。上古質(zhì)樸,故皆以名著,無可異者。惟太康、少康則不似名而似號,不知二后何故獨以號顯?且太康失國,少康中興,賢否不同,世代亦隔,又不知何以同稱為“康”也?仲康見于《史記》,當亦不誣,何故亦沿“康”號而以“仲”別之?

崔述眼光如炬,從名號上看,將太康、中康、少康等看成啟之子孫,的確有許多疑問難以解釋,為許多學者所不信。清代畢沅《墨子注》就以為“夏康”、“太康”之名出于《武觀》“淫逸康樂”一語:

《海外西經(jīng)》云:“大樂之野,夏后啟于此儛九代!薄洞蠡奈鹘(jīng)》云:“夏后開上三嬪于天,得九辯九歌以下”,據(jù)此則指啟盤于游田!稌颉罚骸疤凳弧奔啊冻o》“夏康娛”云云,疑“太康”“夏康”即此云“淫逸康樂”,“淫”之訓“大”,然則“太康”疑非人名,而孔傳以為啟子,不可奪也。

楊寬《中國上古史導論》引上述畢沅的意見后說:

“夏康”本非人名,前已論之。而畢氏又以“太康”即由“淫逸康樂”一語演出,是則太康傳說即由啟之傳說推演而出也。此說奇確。晚近顧頡剛、童書業(yè)、張治中等并主之。

他們的說法是有道理的。而“征羲和”云云,也疑竇多多,《尚書•堯典》中,羲仲、和仲,羲叔、和叔,是為堯治歷的“賢者”,何以變成被征伐的對象,“胤”究竟何意?或謂國名,或謂人名,如是人名,又是何等樣人物,歧義紛紛,莫衷一是。又《夏考信錄》引《訥菴筆談》之言云:

《堯典》有羲仲、和仲,羲叔、和叔之文,羲和非一人也。今云羲和湎淫,又云羲和廢厥職。一人乎,非一人乎?可疑一也;《堯典》“乃命羲、和,欽若昊天”蓋羲伯、和伯也,羲伯、和伯在國都,而仲叔宅于四方。此湎淫之羲和,必在國都者,在國都,何以用六師征之乎?《允征》巧為之辭曰“酒荒于厥邑”,即在其采邑,而未嘗據(jù)地拒命,則亦無事于張皇六師也?梢啥;湎淫之罪,昏迷之愆,廢之可矣,刑之可矣,何用興師動眾乎?可疑三也……

文長不俱引,《訥菴筆談》共提出六條“可疑”證據(jù),以證明胤征伐羲和的不可信,胤征伐羲和的理由似乎也不能成立。將胤征羲和看成史實,的確疑點多多,這說明所謂的“胤征羲和”本來就不是什么信史,“胤征羲和”的原意,被人們曲解誤讀了。

《胤征》我們以為是對儀式舞蹈的描述,《尚書•顧命》中有“胤之舞衣”的記載,孔《傳》:“胤國所為舞者之衣,皆中法。”孔穎達《疏》云:

以夏有胤侯,知胤是國名也。胤是前代之國,舞衣至今猶在,明其所為中法,故常寶之,亦不知舞者之衣是何衣也。

古今學者多認為《顧命》“胤之舞衣”之“胤”即《胤征》之“胤”,如清人王先謙說:“胤之舞衣云云者,胤為此衣者之名,或即《胤征》之胤!薄柏分枰隆,雖然如孔穎達、王先謙等所說是衣服,但直到周初一直被當成寶物保存,也昭示了《胤征》與儀式舞蹈的關(guān)聯(lián)。上古時代的儀式舞蹈自然是一種“語言”,原為對某一重大歷史事件的記錄與傳承(不必是戰(zhàn)爭),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舞蹈語言的認知可能會與它的本意有所偏離。再說,用舞蹈記錄、傳承的歷史事件,同時也會在人們的口頭流轉(zhuǎn)、傳承,慢慢地變成傳說,說到底,“胤征羲和”的“歷史”可以用傳說概括之。眾說紛紜本即傳說在傳承過程中的固有特征,尤其是用文字進行描述形成文本后,文字的一詞多義、同義異詞、隱喻等現(xiàn)象的存在,會讓這樣的傳說進一步長上想象的翅膀,而加倍偏離傳說的原意,甚至與原意背道而馳。今日我們研究《胤征》及其描述的“歷史”,正當用舞蹈敘述,用對待傳說的眼光,而不必把它看成信史,用傳說的眼光也不是表示這樣的故事是純?nèi)惶摌?gòu)的,而是要搞清、說明這故事的原型是什么,或曰源頭何在?原型、源頭明,則這個故事的原初意蘊就可能大白于天下。當然,這樣的尋找原型、源頭的過程也是尋找致錯之由的過程,何以這一件事被看成渾然無關(guān)的別一件事,我們以為,這往往關(guān)乎語言,是“語言的疾病”造成的。

二、《胤征》之“征”的初義

從《胤征》“誓詞”的內(nèi)容看,無疑關(guān)乎歷法,因歷法錯亂而動武,不可思議,此必是誤讀,此“征”字,不必讀為征戰(zhàn)之征,而應理解為“正”,征的本義是為“正”也!墩f文》正部“正”下云:“是也。從止,一以止。”《說文》是部“是”下云:“直也,從日、正!倍斡癫米ⅲ骸笆繝T隱則曰直,以日為正則曰是。從日、正,會意。天下之物莫正于日也!薄墩f文》中“直”字,許慎解為:“直,正見也。從乚從十從目!睘槭裁磸摹笆俊保斡癫米⒄f:“謂以十目視乚,乚者無所逃也。三字會意!敝钡淖至x包括“視”的動作,因此構(gòu)成一個會意字。所以許慎要以“正見”來加以說明。那么,這樣的所謂“正見”又意味著什么呢?《墨子•經(jīng)上》云:“日中,正南也。”同書又說:“直,參也。”《墨經(jīng)》中沒有解釋“直”何以為“參”,但結(jié)合上下文,可知其事關(guān)乎樹立圭表測影。孫詒讓注引他人言謂:“此即《海島算經(jīng)》所謂后表與前表參相直也。”范耕研也云:“此言測量立表窺影之術(shù),故先舉日中正南之方向以為準,次舉立表參直以為法!笨梢,“直”字可能產(chǎn)生于古人“觀象授時”的禮儀實踐,不然很難理解“直”為什么要從“目”。用“十目”所視的對象應該就是作為圭表的“中”。據(jù)《說文》,“直”字古文又從“木”,此木,或即表所視“中”之“|”,因為“表”由木制成也。
“正”又有“中”義,《爾雅•釋言》:“殷,中也!焙萝残小稜栄帕x疏》上之二云:“殷,中也!薄稌•堯典》馬鄭注同!稄V雅》云:“殷,正也。”正亦中,以殷仲秋!妒酚•五帝紀》作“以正中秋。”是中、正義同。《左傳•文公元年》:“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余于終!睆娬{(diào)的也是先王“正時”,正與“中”具有相同的意義!秷虻洹罚骸叭罩行区B,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彼e鳥、火、虛、昴四星,分別為上古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的標準星?追f達《疏》云:“《釋言》以‘殷’為中,中、正義同,故殷為正也。此經(jīng)冬、夏言正,春、秋言殷者,其義同……春分之昏七星中,仲夏之昏心星中,秋分之昏虛星中,冬至之昏昴星中,皆舉正中之星!薄耙蟆痹谏瞎盼墨I中,很多都表示“中”“正”義,《尚書•禹貢》:“江漢朝宗于海,九江孔殷!笨住秱鳌罚骸敖诖酥萁绶譃榫诺,甚得地勢之中也。”《法言•問道》:“禮也樂也孰是?曰:殷之以中國!崩钴壸ⅲ骸耙,正!币笥小爸小薄罢绷x,而“殷”之本義,《說文》:“作樂之盛稱殷,從殳!兑住吩唬骸笏]之上帝’”。段玉裁《注》云:“此殷之本義也。如《易•象傳》是。引伸之為凡盛之稱,又引伸之為大也,又引伸之為眾也,又引伸之為正也、中也……樂者,樂其所自成,故從。殳者,干戚之類,所以舞也。不入殳部者,義主于也!币笫枪糯鷷媳娙硕惺⒋髽肺璧募漓,《易•豫》之《象》:“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蓖蹂鲎ⅲ骸坝么艘笫⒅畼匪]祭祀上帝也!薄豆騻•文公二年》:“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五年而再殷祭!闭f得十分清楚!耙蟆笔鞘⒋蟮募漓霕肺瑁瞎胖漓霕肺杓葹榧漓胩斓刈嫦,也有正時授歷之意,故《易•豫》之彖辭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圣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对ァ分畷r義大矣哉!币驗椤罢庇小爸小绷x,所以古籍又以“正”為射靶中心之名!对•齊風•嗟》:“終日射侯,不出正兮。”鄭注:“所以射于侯中者。”

《胤征》記錄的原是一次“正歷”之舉,所謂“羲和尸厥官,罔聞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誅”,正是說羲和失職,導致天象不明,需要加以糾正!罢龤v”包括歷法的制定與月令政制的頒布,是重大禮儀,也是重大政治事件,上古稱為“巡守”,或“巡守之禮”。正歷、巡守之地點當在上古的“岳山”“社丘”或“明堂”之類的測天之所,這樣的測天之所也是行祭天之禮的地方,現(xiàn)代學者或稱之為“神圣中心”“世界中心”。巡守之禮,上古必視為莫大之事,故古人鄭重加以禮儀式的傳承。上面提到的殷祭,有跡象表明即舉行于“明堂”的祭祀樂舞,鄭玄注《易•豫》時云:

崇,充也。殷,盛也。薦,進也。上帝,天帝也!巴跽吖Τ勺鳂贰,以文得之者作籥舞,以武得之者作萬舞,各充其德而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與天同享其功也。故《孝經(jīng)》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祭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也。

“征”又有“行”意,《爾雅•釋言》:“征、邁,行也!倍@樣的“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行走之意,而是和巡守禮儀相關(guān)的巡行。《詩•周頌•時邁》:“時邁其邦!薄皶r邁”之“時”是語助詞。毛《傳》:“邁,行!编嵭{:“武王既定天下,時出行其邦國。謂巡守也!标P(guān)于《時邁》詩的主旨,《毛序》:“巡守告祭柴望之所歌也!比艺f同!墩f文》辵部云:“正行也!薄吨芏Y•春官•太卜》:“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此“征”字,鄭玄解為:“征亦云行,巡守也!薄蹲髠•襄公十三年》:“石言于子囊曰:‘先王卜征五年,而歲習其祥,祥習則行,不習則增,修德而改卜!倍蓬A注:“先征五年而卜吉兇也。征謂巡守征行。”《文選•張衡•東京賦》:“卜征考祥!毖C注:“征,巡行也!毖彩刂痢霸郎健薄懊魈谩边@樣的“神圣中心”,同時會合大眾,《堯典》稱,會合各地諸侯,是為了授時頒政。巡守征行在“禮天”的同時,用盛大禮儀形式頒歷頒政可以凸顯其神圣性。上古農(nóng)業(yè)社會對于歷法極其依賴,形成順時令而動的月令政治,月令政治的實施一定伴隨聚眾而“誓”,即在頒歷的同時頒布一些戒令、刑律,這在后世《禮記》《周禮》及《月令》類文獻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周禮•天官•大宰》云:“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编嵭ⅲ骸办胛宓郏^四郊及明堂。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禮也。《明堂位》所謂‘各揚其職,百官廢職服大刑’是其辭之略也!逼鋵嵔癖尽抖Y記•月令》中,尚能見到一些具體的“誓戒”內(nèi)容:

仲春之月……是月也,安萌芽,養(yǎng)幼少,存諸孤,擇元日,命民社。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獄訟。是月也,玄鳥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親往,后妃帥九嬪御,乃禮天子所御,帶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

仲秋之月……乃命有司趣民收斂,務蓄菜,多積聚。乃勸種麥,毋或失時,其有失時,行罪無疑。

除了頒朔,對二月、八月的政事,從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到撫孤養(yǎng)幼、刑獄法政,到朝廷、民間的祭祀儀節(jié),甚至男女婚姻、求子等,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而所用詞匯如“命”“省”“去”“毋”“止”以及仲秋之月的“毋或失時,其有失時,行罪無疑”等,顯然屬于“誓戒”范圍。

孔穎達引以上文字指出,“誓”有兩種,一種是戰(zhàn)爭之誓,另一種用于祭祀禮儀,“將祭而號令齊百官,亦謂之誓”!敦氛鳌匪涗浀摹笆脑~”,不必是戰(zhàn)爭之誓;從其內(nèi)容關(guān)乎歷事看,當如孔穎達所說是用于禮儀之誓。而我們揆諸“征”字本義以及相關(guān)史實,大致可以確定《胤征》乃是記錄上古時代某“帝王”巡守正行的文本也。巡守之禮,最早見于《尚書•堯典》!秷虻洹份d,堯“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而舜之“正月上日,受終于文祖”,以及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仲春、仲夏、仲秋、仲冬四時巡守,也是為了正時,實行順時令而行的“月令”政治。一部歷法在運行多年后,必然會出現(xiàn)錯違,即出現(xiàn)歷法與實際天象不符合的情況,于是就需要修訂歷法,也就是需要“正”(征)了,新的歷法的完成之地只能是彼時的“測天之所”,也即“神圣中心”,在我國上古時代,這樣的“神圣中心”或被稱為“岳山”“明堂”等。

由于“征”除了“正”“中”“巡行”等意義外,又有“征伐”之意,加上《胤征》中因祭祀而“號令百官”的禮儀之“誓”被誤讀成發(fā)動戰(zhàn)爭之“誓師”之“誓”,則《胤征》被解讀成一場戰(zhàn)爭和關(guān)乎戰(zhàn)爭的誓師之言也就在所難免了。

早就有學者指出《尚書》篇章多言“時”,時就是所謂的“道”,明人《焦氏筆乘•續(xù)集》卷五:

楊慈湖言:《書》“疇咨若時登用”、“敕天之命,惟時惟幾”、“庶頑讒說,若不在時”,率以時為是,蓋古語也。曰:誰乎,嗟哉,有誰順是者乎?吾將登庸之。蓋時即道也。舜之所以光天下之者,此也;黎、獻所以有功者,此也;丹朱反,此也;禹荒度土功,用此也;皋陶祗敘,敘此也;祖考以此而格,群后以此以讓,鳳凰因此而來,百獸以此而舞,庶尹由此而諧,敕正天命,惟此而已。惟此為幾,謂為庶政之幾,蓋天下惟有此道而已。得此則吉則治,失此則兇則亂。唐虞君臣朝夕之所謀謨,無出此道。故當時相與詔告,惟曰時,猶曰此也。時即道之異名,此非言意所能名。后乃強名曰道,取道路無所不通之義,初無形體可執(zhí)。至于曰時,則尤不滯于言意。妙哉,時之為言,非大圣疇能名之?《易》多曰此,此即時也。漆雕開曰:“吾斯之未能信”,斯亦時也。帝知若時者,誠未易得,故問其次,誰能順予事者?次問事,則知時為道無疑。

說得十分正確,對我們理解《胤征》的旨意,亦不無意義!渡袝,特別是其中所謂的《虞夏書》,所說無非觀象授時之事,不惟堯、舜、禹之作為為此,《胤征》之所謂“征伐”,實亦正歷正時之舉也。


三、《胤征》與“后羿射日”內(nèi)涵一致

中國上古,盛傳后羿射日的故事!肚f子•齊物論》云:“昔者十日并出,萬物皆照!薄冻o•天問》:“羿焉彃日,烏焉解羽?”王逸注曰:“羿仰射十日,中其九日,日中九鳥皆死,墜其羽翼。”在《淮南子•本經(jīng)訓》中,這個故事變得尤為具體:

堯之時,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而民無所食。猰貐、鑿齒、九嬰、大風、封豨、修蛇皆為民害。堯乃使羿誅鑿齒于疇華之野,殺九嬰于兇水之上,繳大風于青邱之澤,上射十日而下殺猰貐,斷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萬民皆喜,置堯以為天子。

漢人或傳射日者為堯,《論衡•感虛篇》:“儒者傳書言:堯之時,十日并出,萬物焦枯。堯上射十日,九日去,一日常出!蓖醭鋵⑸淙諝w之于堯,而不是通常認為的羿,可能緣于羿之射日出于堯指示的傳承,所以說堯射日也屬自然。射日故事的緣起,王充認為出于《山海經(jīng)》!渡胶=(jīng)•海內(nèi)經(jīng)》:“帝俊賜羿彤弓素矰,以扶下國;羿是始去恤下地之百艱!蓖瑫逗M饽辖(jīng)》云:“羿與鑿齒戰(zhàn)于壽華之野,羿射殺之。在昆侖虛東,羿持弓矢,鑿齒持盾。一曰持戈。”今本《山海經(jīng)》似無羿射日事,然《莊子•秋水》成玄英疏引《山海經(jīng)》云:“羿射九日,落為沃焦。”宋代的《錦繡萬花谷》前集卷一引《山海經(jīng)》也云:“堯時十日并出,堯使羿射十日,落沃焦!

可見,羿射十日的故事本出于《山海經(jīng)》,袁珂先生以為“蓋古神話所傳”,應該沒疑問!渡胶=(jīng)》原為圖,羿射日之圖今日已不可知,但今本《山海經(jīng)》將羿射殺鑿齒之“象”置于“壽華之野”,此“壽華之野”坐落在“昆侖虛東”,可見羿神話也是昆侖神話的組成部分,與上古時代人們在“神圣中心”即社壇岳山(明堂)測日的實踐有關(guān)。箭在上古,寫作“矢”,除了作名詞用,表示一種武器外,它還可以表示“正”的意思!墩f文》工部“巨”:“規(guī)巨也。從工象手持之。榘,巨或從木、矢,矢者其中正也。”所以矢可以作動詞用,表示丈量并使之正直之意。與“矢”組合的規(guī)矩之“矩”,它與“規(guī)”一起,在古代的畫像上,常常是伏羲、女媧所持之物,表示他們的“規(guī)天劃地”,規(guī)矩,實際上就是測天的儀器!吨荀滤憬(jīng)》云:

請問用矩之道。商高曰:平矩以正繩,偃矩以望高,覆矩以測深,臥矩以知遠,環(huán)矩以為圓,合矩以為方。方屬地,圓屬天,天圓地方。方數(shù)為典,以方出圓,笠以寫天。天青黑,地黃赤,天數(shù)之為笠也,青黑為表,丹黃為里,以象天地之位。是故知地者智,知天者圣。知出于句,句出于矩。夫矩之于數(shù),其裁判萬物惟所為耳。


考古學者陸思賢指出,矢是史前時代觀象授時的專用符號。《山海經(jīng)》的羿射圖,實際上是表示羿的測天之舉。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畫像常有射鳥之圖,如云南滄源巖畫中就有射神一手持弓、一手持矢的形象。隨縣曾侯乙墓出土箱蓋上的漆畫,繪有四株大樹,樹上是光芒四射的太陽。大樹分兩組,分列畫面兩邊。一棵樹的樹冠上站著一對人面獸身的怪獸,另一棵樹上的樹冠上站著一對鳥兒。兩樹之間,一射者正引弓控弦,射出的長箭正中另外一只大鳥。劉宗迪先生認為,這一畫面與“扶桑—十日”這一神話主題之間的關(guān)系是不言而喻的,長太陽的樹只能是扶桑,其原型為測日之表,這一畫面明確無誤地將羿射十日與立表測影的活動聯(lián)系了起來。

三星堆一號坑出土的金杖上有平雕紋飾圖案,圖案下部為兩個頭戴鋸齒形冠的人頭,都粗眉大眼,大口,有耳飾。在人頭上部刻有兩對被箭穿頸的鳥,它們的形態(tài)與青銅神樹上的神鳥很相似。另有兩對被箭射中的魚,它們被鳥馱負著。三星堆一號青銅大神樹高達3.96米,樹干殘高3.84米。這棵青銅神樹有三層枝葉,每層有三根樹枝,樹枝的花果或上翹,或下垂。三根上翹樹枝的花果上都站立著一只鳥,鳥共九只。這棵青銅神樹與《山海經(jīng)》中的“扶桑樹”極為相似,《山海經(jīng)•海外東經(jīng)》上說: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在黑齒北。居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胺錾洹庇址Q為“扶木”,《山海經(jīng)•大荒東經(jīng)》:湯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載于烏。這棵神樹,《山海經(jīng)》說它“柱三百里”,可見“扶桑樹”是一顆與太陽升降起落有關(guān)的極其巨大的神樹,也就是神話學上所說坐落于世界中心的“世界樹”。青銅神樹三層樹枝共棲息著九只神鳥,不正是“九日居下枝”的形象說明嗎?此九只神鳥,應該就是載日的“日烏”,同時也就是太陽的象征。在青銅神樹的頂部,尚有出土時已經(jīng)斷裂還未復原的部分,專家推測還應有象征“一日居上枝”的一只神鳥。在二號坑內(nèi)與青銅神樹同時出土的還有人首鳥身像、立在花果上的青銅鳥等,很有可能其中一件與青銅神樹原屬一體,于是青銅神樹與扶桑樹及十日神話的傳承更圓融無間了。三星堆金杖上的被箭射頸的鳥的圖像,和曾侯乙墓出土漆畫中長箭射中大鳥的圖像,應該有大體相同的內(nèi)涵。這都可以說明箭與測天的關(guān)聯(lián)。

早就有學者指出,后羿射日,蘊涵的正是一個歷法改革的故事。如鄭文光先生指出,所謂的十日并出,就是指十天干的錯亂,也就是歷法的錯亂,而上射十日,就是改革歷法,使歷法與天象相符。何新先生說得更具體:

上古時代可能實行過這樣一種歷法:把一年的周期,劃分為十個等份,或者說,劃分為十個太陽“月”。然后每月用十干中的一個字為其命名,如甲月、乙月、丙月……癸月,十干輪完,即度過一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略分作十份即每月三十六天。余五天作閏。然后。這種紀月方法的依據(jù),是這樣一個觀念:每年有十個不同的太陽在天空運行。用這個觀點,也就可以解釋寒來暑往太陽熱度的變化。這種十進的紀年方法,肯定是比較簡便的,它也符合殷商人崇尚“十”數(shù)的觀念。但是作為一種紀年法,它當然是很不準確的。而其誤差不斷積累的結(jié)果,就必定會在某一年,終于造成歷法的全面混亂。歷法上預告的寒季變成暑季,而歷法上預告的暑季變成寒季。這種寒暑顛倒的結(jié)果,就很自然地可以轉(zhuǎn)化成這樣一種意象:“十日并出,焦禾稼,殺草木,民無所食!闭窃谶@樣的情況下,產(chǎn)生了帝堯命羿射十日的神話。而這個神話的真實意義,也是唯一可能作出的合理解釋,就是它實際上是暗示了一場重大的歷法改革。

這個意見是很有道理的!昂篝嗌淙铡迸c“胤征羲、和”,其實是對同一個事件的兩種描述。也就是說,胤就是羿。許兆昌先生指出,“后羿射日”與“胤征羲、和”兩者之間的相同之處有三個方面:一是事同,后羿射日就是為了整頓歷法,這與《胤征》所載胤征羲、和的實際意義是相同的。二是時同,后羿活躍于政治舞臺,正當夏代早期、太康失國之后。三是事件的主要人物名稱發(fā)音近似。“胤”字,上古屬真部,“羿”則屬脂部。脂部與真部正是陰陽對轉(zhuǎn)的關(guān)系。另《說文》羽部,“羿”字作“羿幵”,上為羽,下為幵。徐灝注箋云:“從幵聲,與笄同例。幵聲古音在元部,轉(zhuǎn)入脂部。隸省作羿!笔侵棒唷庇直緦僭孔郑c胤字在上古同為陽聲韻。而真、元二韻部,在顧炎武那里,仍然還是一個韻部,直到江永才將二者分開。這說明此二字古音是十分相似的。他因此得出結(jié)論:

“后羿射日”與“胤征羲、和”,雖然前者是上古神話,后者是歷史故實,但很多證據(jù)表明,它們其實是對同一個事件的兩種描述。也就是說,胤就是羿,所謂“胤征羲、和”,就是“后羿射日”。

我們認為,許兆昌先生的這一觀點可以成立,但我們不能茍同他將“胤征羲、和”看成真實的歷史。“后羿射日”實際上就是“胤征羲、和”,是同一傳說的分化。雖然“胤征羲、和”歷史化的程度遠較“后羿射日”為甚,但“胤征羲、和”故事所保留的歷法錯亂而導致戰(zhàn)爭的內(nèi)核,卻為“后羿射日”的真正涵義原為歷法改革帶來了有力的證據(jù)。

四、簡短的結(jié)論

《胤征》不可能是夏初的“戰(zhàn)爭誓文”,它敘述的其實是夏初的一場歷法變革,其內(nèi)蘊與“后羿射日”相同。說《胤征》不可能是夏初的戰(zhàn)爭誓文,還可以從文字學得到證據(jù),夏初尚無文字,不可能有如此完整的敘事記錄。包括《甘誓》,過去也被認為是禹或啟討伐“有扈”的“戰(zhàn)爭誓文”,其實完全與戰(zhàn)爭無關(guān),隱含的也是正歷之事!坝徐琛钡乃^罪行是“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即擾亂歷法,與《胤征》中的羲和相同。《甘誓》與《胤征》一樣,都是將正歷之事歷史化的作品。

無論是被看成神話的“后羿射日”,還是被認為是歷史的禹或啟討伐“有扈”“胤征羲和”,其原型或者說其源頭,都與《山海經(jīng)》有關(guān),《山海經(jīng)•大荒南經(jīng)》:“又有成山,甘水窮焉……大荒之中,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間,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曰羲和,方浴日于甘淵。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薄洞蠡奈鹘(jīng)》則云:“有女子方浴月,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睔v法未創(chuàng)或錯亂時,天象茫昧不合,給人們的生產(chǎn)、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所以要“洗浴”,使之清而明,“浴日”“浴月”,就是要在混沌不分或錯亂無章的天象中理出月、日來,也即創(chuàng)出或修訂歷法。

《山海經(jīng)》的“昆侖丘”乃是上古時代的岳山或曰“神圣中心”,已為論者熟知!渡胶=(jīng)》的“昆侖之丘”“昆侖之虛”,與良渚文化及紅山文化“祭壇”的形制大體相同,而學者們早就發(fā)現(xiàn)良渚文化及紅山文化“祭壇”的測天功能。從《山海經(jīng)》昆侖之神“司天之九部及帝之囿時”的記載看,“昆侖之丘”“昆侖之虛”這種人工的壇臺也具有測天的功能,古人同時把它作為祭祀天地的場所而使它具有了神圣意義。日本學者白川靜先生曾說:

把昆侖看成三層或九層之類的高臺形式,而且表示祀天的祀所的看法是正確的,這地方同時也是用以做天數(shù)觀測的地方。凌氏(指凌純聲)的論文也談及董作賓氏所報告的周公測影臺,在河南偃師縣南,登封縣西南的山中,有南向的大門,門內(nèi)有石臺,其村人故老說是觀星臺;臺高兩丈余,兩旁有階,可上達方形臺之上,與史記封禪書所見“為復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命曰昆侖”以及“天子從昆侖道入,始拜明堂如郊禮”的構(gòu)造一致。

昆侖丘的主要功能為測日、祀天地,古人測日、祀天地往往要找尋所謂的“地中”,也就是“世界中心”。而昆侖丘在上古傳說中被描寫成“中央之山”“天柱”!渡胶=(jīng)•海內(nèi)經(jīng)》的“建木”,在《淮南子•地形訓》中被形容為:“建木在都廣,眾帝所自上下,日中無影,呼而無響,蓋天地之中也。”此“建木”的原型可能就是立于方形臺壇上的測日影之木。如果說登封山中的周公測影臺是后世遠為成熟的測天、祭天場所,那么,“昆侖丘”很有可能是它較為原始的形態(tài)了。

《山海經(jīng)》原本為《山海圖》,其圖可能極為古老,那些圖反映出《山海經(jīng)》時代已形成通過測影、觀象以確定四時、四方的方法與制度,這些方法、制度與《堯典》的“歷象日月星辰”的明時制歷活動可以互相印證?梢姟渡袝罚òā秷虻洹贰陡尢罩儭贰陡适摹贰敦氛鳌返绕┲械膬x式舞蹈的源頭與《山海經(jīng)》的圖畫敘事緊密相應,它們所反映的都是上古先民在“昆侖丘”這樣的“神圣中心”制定、修訂歷法的故事。由于歷法在上古農(nóng)業(yè)社會中極其重要,這樣的故事就以圖像描繪、儀式舞蹈、傳說等諸多形式不斷傳承。而在形式多樣的傳承過程中出現(xiàn)本事分化乃至形成種種歧義,原是必然的。

(注釋從略,詳見原刊)


文章來源:民俗學論壇公眾號  2021-04-29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使用 高級模式(可批量傳圖、插入視頻等)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注冊 微信登錄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